2000年1月15日午夜,香港油蔴地小輪船有限公司結束76年的載客渡輪服務,由香港新世界發展成立的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有限公司接辦旗下8條持牌渡輪航線。
這是新世界集團繼1998年接辦中巴88條路線後,再擴展交通服務版圖。
背景[]
油蔴地小輪自1933年起,逐漸發展為香港最大型專營渡輪服務營辦商。自九十年代起,油蔴地小輪載客人數不斷下降,不少航線出現虧蝕,甚至縮減班次;船隊的船齡偏高,不少更超過20年,從而增加營運成本;必須依靠非渡輪業務收入來補貼,以維持渡輪服務運作。
面對以上種種經營困難情況,前行政局在1995年批准以私人協約方式,把中環填海區四個碼頭上上蓋物業發展權批給該公司。物業發展所得的利潤會用來改善服務、把船費加幅維持在通脹水平,以及彌補該公司累積虧損。碼頭發展計劃的重點,是油蔴地小輪須申請直至2010年的新專營權,使小輪乘客得以在目前專營權於1999年3月期滿後,仍可從該公司物業發展利潤中受惠。
縱然如此,油蔴地小輪於1998年8月14日以中環碼頭上蓋發展補地價問題為由,拒絕接納政府所提出的條款。政府決定將油蔴地小輪16條離島、新市鎮及港內航線分拆不同組合,以牌照方式公開競投,從而改善渡輪服務水平。油蔴地小輪藉提供具質素服務的經驗,分別於同年11月3日及12月15日,獲發牌照營辦離島航線第1、2組及港內線D組的渡輪服務,牌照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航班時間表和船種亦有所改變。
專營權結束以後[]
1999年4月1日起轉型為持牌渡輪營辦商後,油蔴地小輪實行一系列服務提升措施,以滿足乘客需求。然而,不少離島居民,尤其是坪洲居民依舊不滿渡輪服務水平,與船公司爆發衝突之餘,該公司更發生多次嚴重服務失誤:
- 1999年8月15日:當晚有乘客未能上船引致班次延遲開出,船隻抵達坪洲後船上乘客以要求油蔴地小輪道歉和退還船費為理由拒絕下船,並佔領中環至坪洲航線的渡輪,導致停航16小時,期間港九電船拖船商會派出多艘客輪來往坪洲至中環。[1][2]
- 1999年8月22日:颱風「森姆」襲港,船公司原先宣布在13:30停航,但天氣十分惡劣而於12:30提早停航,惟在12:45才宣布所有渡輪服務停航,導致大批往坪洲及長洲的乘客滯留碼頭,其中往長洲的乘客更衝上渡輪,堅持立即開船前往長洲,一度不肯落船。[3][4]
過程[]
1999年4月16日,離島居民發起抗議渡輪服務,並要求改善質素,最後演變成衝突。據報章引述一名油蔴地小輪高層表示憤怒並追究到底,稱當時與運輸署商討是次事件和航線去向的事宜;續謂若居民仍然繼續以暴力方式表達意願,又能夠滿足離島居民要求及可以三層渡輪經營,便隨時願意讓渡輪營辦商接管離島航線之牌照,並且不會再參與經營(此舉曾被報章諭為油蔴地小輪會「唔玩」)。[5][6][7]
其後坪洲及梅窩居民不滿油蔴地小輪的當時收費水平過高,要求恢復使用過往收費較便宜的三層船。惟油蔴地小輪表示,復用三層船的經營成本已大大提高,較當時的雙層普通船上升3%,如離島居民一意孤行要求當局以三層船航行,便必須加價,故即是恢復使用也不能維持昔日的票價水平;因此油蔴地小輪希望透過提交予運輸署的經營成本帳目,讓居民和署方了解渡輪公司的困境。而報章亦引述消息人士稱,指當時油麻地小輪開始在市場物色一些願意以廉價收費經營三層渡輪服務的其他渡輪公司,並且嘗試接觸同業,以了解他們是否願意接辦中環至梅窩、坪洲航線,同時使用有關船種行走該等航線;更謂可以提供協助,甚至若有合適公司能夠符合居民的要求,便可考慮以出租三層渡輪方式讓新公司經營,惟結果是沒有公司表示有興趣承辦。[8][9][10][11][12]
另一邊廂,政黨積極鼓勵市民請願抗議,使渡輪公司的困境惡化;而公司管理層明白此舉是有需要的,在渡輪服務交接前雙方亦保持緊密合作,籍此於默契下「你發炮、我改善」,從而各取所需。然而出乎意料之外,是政黨的炮火連綿,當時更完全沒有平息的跡象;而擔當監管角色的運輸署在事件中保持低調,並未幫忙向公眾解釋油蔴地小輪的困境。面對這個局面,船公司宣佈「技窮」,使管理層更顯得有點意興闌珊。其後船公司亦抱著一種心態,是如有新的渡輪營辦商能夠充滿信心地符合離島居民各方面的要求經營,並以昔日十元一程的票價水平,提供三層船的渡輪服務行走該等航線;同時又能持續有利潤,油蔴地小輪願意把航線經營權拱手相讓地轉讓牌照給予接辦公司作試驗。[13][14]
然而根據標書規定,油蔴地小輪無權放棄有關經營牌照,除非是運輸署主動終止。[8] 一旦放棄經營便須於6個月通知署方,且毋須作出賠償;至於票價方面,則於牌照有效期內不得更改。[12]而該署助理署長(渡輪及輔助客運科)李胡韋珞稱,由於當時暫時尚未收到小輪公司要放棄專營權的意願,故不作評論;至於離島居民要求以三層船航行,她則回應哪一種船也難以適合所有人的要求。[10]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寧願該公司放棄牌照,並公開招標航線,以提供較佳的渡輪服務。[15]
其後有政黨和組織人士作出回應,包括:
政黨和組織人士發表之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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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8月15日,有乘客不滿船隻未能接載大批乘客;乘客代表逐要求政府關注,並為渡輪服務提供競爭對手。[19]
三方談判破裂,要求終止營運牌照[]
坪洲居民佔領事件經過運輸署及離島區議會調停後,坪洲居民、運輸署及油麻地小輪三方代表進行會議;此外,坪洲居民向運輸署及油蔴地小輪提出三項要求,包括:[20][21]
- 運輸署就油蔴地小輪經營的坪洲航線服務作獨立評估。
- 油蔴地小輪短期內作出改善服務,例如增加載客量較大的大型渡輪班期和乘客節節上升時加班航行。
- 要求政府可以在若渡輪營辦商表現仍每況愈下時,應終止油蔴地小輪經營權的合約。
但會談2小時後,坪洲居民代表宣布談判破裂,指渡輪公司「毫無誠意」、「廢話連篇」;此外,當傳媒問到會否放棄經營權時,香港小輪(集團)總經理何志盛稱不再評論。[22]同時船公司拒絕澄清居民「挾持」渡輪的字眼,在會議上又採用拖字訣,根本沒有誠意讓步。有居民批抨船公司寧願停航罷駛,亦不肯向他們賠償和道歉,而運輸署監管油麻地小輪亦有不力,當局應終止坪洲航線經營權。而居民亦開會研究進一步行動。[23][24]
隨後離島臨時區議會主席林偉強表示,坪洲居民多次表達不滿,惟船公司一直尚未正面回應,同時在會議上不肯向抗的乘客不肯道歉,亦不肯就渡輪服務改善作出承諾,因此雙方的談判就此破裂[20];而坪洲居民認為對油麻地小輪感到絕望、失望以及無意改善服務[20][25][26],因此離島區議會、坪洲鄉事委員會及地區人士通過議案,假如油蔴地小輪達不服務承諾和未能改善服務,就建議向離島區議會提出終止坪洲航線[27],及要求政府取消油蔴地小輪的牌照經營權。同時亦會在會議上討論上述事件,屆時不排除通過譴責船公司停航的決定和要求政府終止油蔴地小輪經營的坪洲航線經營權,不希望渡輪服務因此而影響。[28][29]
其後,離島區議會及坪洲渡輪關注組強烈要求政府取消油蔴地小輪經營牌照,重新招標渡輪服務,作為渡輪公司一直未能提供有效渡輪服務的懲罰[30][31];而油蔴地小輪稱若有公司願意接辦坪洲線,不介意提早放棄三年的牌照經營權。惟詢問過其他船公司,沒有一間有意接此航線。[32]
而運輸署表示要先研究發牌準則,並根據渡輪服務條例,渡輪營辦商有責任提供「有效率和正確」的渡輪服務[33];而當局可在特殊情況下取消牌照合約,惟油蔴地小輪不能單方面終止合約。[34]
其後有議員促請政府介入解决事件。其中時任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陳鑑林則稱坪洲居民佔領渡輪事件,雙方都有責任並應該坐下來談判;事件發生的原因是雙方之間缺乏互信,並建議油麻地小輪加强與居民上溝通以徹底解决間題,若達不到共識,政府應該介入甚至終止合約;然而陳氏强調油麻地小輪的載客量能力已高,若改由其他渡輪營辦商經營,未必一定有好處。[29][35]
其後有一名坪洲居民的生日願望是替換渡輪營辦商,包括:
坪洲居民的生日願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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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文匯報》隨後撰寫評論,指「如果油蔴地小輪公司覺得坪洲線是雞肋,運輸署應該撤銷油蔴地小輪的經營牌照,改由其他公司接辦。不過,即使是其他公司接辦,若使用豪華快船,也會重複同樣的毛病,船費高昂,繁忙時間載客能力不足。」[38]
民主黨交通政策事務發言人兼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接受傳媒訪問時,認為如油麻地小輪的服務經居民屢次投訴仍無改善,當局應有責任尋求解決辦法,甚至終止其牌照。[39]
運輸署加強監管[]
在事件發生後,離島臨時區議會促請運輸署就油蔴地小輪服務質素作出評估;更要求油蔴地小輪立即增加繁忙時間渡輪航班,以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27]
而隨後油蔴地小輪對坪洲居民作出二萬分道歉,並表示會跟進有關航線的服務[25];其後署方收到市民的反應,指部分普通渡輪的時間表欠缺周全,需要作出適當跟進。因此而當局隨後區議會與進行諮詢,以便作出服務改善。[40]同時會進行檢討,包括油蔴地小輪的整體服務表現和居民的改善意見[23];此外,時任離島臨時區議會兼坪洲鄉事委員會主席林偉强表示已要求香港小輪提交服務的評估報告,而運輸署亦於一個月內提交。[29]
運輸署助理署長李胡韋珞表示,已要求油蔴地小輪公司一星期內提交報告(包括停航原因[20]),然後考慮下一步跟進行動,承諾會徹查事件,並會跟進坪洲居民的要求[25]。若證實渡輪公司服務不佳,運輸署署長有權收回甚至終止其經營牌照,而毋須作出賠償。[30][41]而對於居民終止油蔴地小輪的服務,署理署長陳阮德徽表示要調查該公司有否違反條例、當局查看相關法例和牌照後,才作決定下一步行動。[20][42]並會研究對佔據渡輪的乘客行為是否違反渡輪服務條例,同時強調是個別事件,不希望因此而影響油蔴地小輪與乘客的關係[40];陳氏更表明於一個月後就油蔴地小輪服務及來往中環至坪洲航線經營權作全面檢討[28],亦會就報告的內容向居民交代以及跟進會議中居民所提出的意見[25],預計9月底或10月向離島臨時區議員、坪洲鄉事委員會及關注團體匯報調查進展[43];同時檢討有關法例準則,確保渡輪公司提供有效及正確的渡輪服務。[31]
署理運輸署署長陳阮德徽於8月17日出席一個港台節目時表示,稱該署仍然等候油蔴地小輪公司於一星期内提交的坪洲居民佔船事件報告,並且作出調查,一旦有證據顯示其服務未能達到要求、正常水平或船公司違反牌照條款,署方一定會追究以及可向嚴重者終止經營牌照合約;至於會否終止營辦商牌照合約需視乎小輪公司有否提供恰當的服務,而由於經營牌照合約僅為期三年,若服務不佳當局屆時便不會考慮續期,又稱是否就終止經營權作出決定還尚之過早。她強調需了解該公司所提交的整件事件報告,不能就單一事件作決定;更謂預計一個月可以完成調查報告。[44][45][46][47][48]而油麻地小輪其後稱會在報告內如實交代,並堅持在事件中沒有出錯,故毋須擔心當局會取消坪洲航線的牌照;同時又對警方的法律意見認為渡輪上的乘客不願下船沒有違法的觀點表示驚訝,並擔心一旦繼續下去,乘客稍有不滿便可採取相同手法來宣洩,渡輪服務的可靠性亦無法獲得保障。[47]
其後政黨和組織就有關安排作出回應,包括:
政黨和組織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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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問卷調查[]
運輸署其後擬於港內及港外線在渡輪牌照接近屆滿前的兩年半進行問卷調查,以便掌握各離島居民對渡輪的表現和訴求,作為發牌或終止牌照的參考理據;然而據報因應坪洲渡輪於8月17日凌晨被迫停航,當時離島居民對香港小輪持敵視的態度,遂將抽樣調查提早進行。[51][52]署方亦會派員在坪洲以至離島居民訪問住戶[53][52][54],包括乘客是否滿意既有的渡輪服務、有哪一些服務需要改善、是否滿意既有的渡輪營辦商、對普通/高速渡輪的分配、比例以及使用船種下願意所付出的船費水平。[51][55]市民亦應在票價和服務之間作出取捨。[54]當局亦從收集得來的問卷中,衡量乘客是否滿意願意付出較昂貴的船費[55];鑑於離島居民對香港小輪的不滿情緒惡化,考慮到他們敵視程度減少後諮詢他們傾向支持繼續香港小輪經營抑或是交由下一間渡輪營辦商經營,當局預期答案會一面倒,惟是次問卷會在沒有任諾下進行。[51]
運輸署當時稱民意調查的結果成為決定換撤香港小輪的經營權的考慮因素之一,同時也包括運輸署曾接獲的投訢數字、是否符合牌照要求、實地研究情況和渡輪營辦商曾作的改善服務[56][57];至於實地視察方面,調查包括航班、座位、乘客量及船上設備是否符合牌照要求,與民意調查一樣以作為日後再發牌或終止牌照的參考理據。[58][53]
兩份報章的専欄隨後亦指油蔴地小輪一旦放棄經營便交予其他營辦商。
社會人士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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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運輸署表示明白坪洲居民之行動是當局能消滅油蔴地小輪。[55]然而當局就處於困境局面,因為在渡輪服務條例下,若渡輪營辦商觸犯法例才只能終止渡輪牌照或約滿不續,惟沒有中間落墨的懲罰機制[51],當局亦明白居民佔領渡輪事件,目的是迫署方要終止油蔴地小輪之牌照;惟需要考慮的是面對服務供求雙方的緊張關係,若貿然終止渡輪服務就是否能夠有充裕船隊的渡輪營辦商接手,雖然有渡輪營辦商經營都既以難保證有長期運作和足夠的船隻接管有關服務,同時香港小輪是眾多渡輪公司之中最多大型的集團,擔心其他市埸缺乏能力接辦渡輪服務。[51][55]而且渡輪與巴士的性質不同,再加上渡輪牌照年期較短,故無法加入罰款制度。[51]
其後有大眾就有關安排作出回應,包括:
大眾之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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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油蔴地小輪企業傳訊部經理梁翠英稱於一星期後提交坪洲航線停航的報告;運輸局(運輸及房屋局前身)其後收到調查報告,派員在船公司及渡輪碼頭進行實地視察[63],隨後運輸署署長霍文表示亦收到調查報告,他強調與有關方面商討改善方法,並與天文台研究解决問題;同時會詳細研究有關報告,預計9月底公布最後報告和具體建議。[64][65]運輸署強調,一直透過調查及收集乘客意見,評估小輪公司整體服務表現,例如班次及船程時間是否符合時間表規定等。
有渡輪營辦商擬接辦離島航線[]
政府內部意見認為,油蔴地小輪自4月以來,服務強差人意,公司管理層無心戀戰,有必要研究收回部分航線,交由其他渡輪公司經營。時任行政會議成員譚耀宗認為,一旦終止油蔴地小輪牌照,或會被追討賠償,而且不能在短時間內找到合適經營者,要小心研究。[31]並呼籲對渡輪服務進行檢討,同時抨擊渡輪營辦商對乘客採取強硬立場。譚氏認為油蔴地小輪應可以更加寬容的並回應他們的需求,他說乘客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61]
其後油蔴地小輪高層揚言稱若有其他渡輪營辦商願意接辦長洲、坪洲及梅窩航線,而能夠提供符合乘客心意服務的和賺到錢的話,公司願意拱手相讓地交由其經營航線,油蔴地小輪更承認無本事經營[66][67];港九小輪隨即表態,有興趣接辦坪洲航線,要視乎運輸署對班次、時間表、船種及服務水平的要求而定。[31]
坪洲渡輪關注組隨後表示,指與油蔴地小輪進行會議後無意改善服務以及當局進行問卷調查只是「門面功夫」並拖延時間[57];約1500名到訪坪洲的居民遂於8月22日09:00-21:00在坪洲碼頭風暴下進行聯署,以便向運輸署敦促吊銷甚至要求終止油蔴地小輪營運牌照,理由是他們上週與渡輪員工發生爭執。[68][69]
因應接連出現乘客與船公司之間的衝突,政府高層隨後有意研究在渡輪牌照年期屆滿前更換渡輪營辦商的可行性。據報政府消息人士承認,接照初步的評估,服務使用者(即乘客)與服務提供者(即船公司)的裂痕太深,而雙方的爭拗亦難以解決;並以8月22日的爭拗為例,假如居民認同船公司基於安全問題而停航,根本不會出現任何衝突,但居民就順理成章地對船公司有其他看法。[70]同時運輸署高層雖然明白渡輪營辦商的困局,惟擔心離島居民已經達到「殺咗小輪公司,之後再埋運輸署」的局面。無法在嚴敵視的心結下下功夫;不過吵鬧還吵鬧,當局已表明不會終止油蔴地小輪的牌照,一方面牌照只容許政府在對觸犯法例時才執行,否則只會容忍至三年牌照期屆滿後才會自然淡出。[71]
然而運輸署仍以唯獨油麻地小輪公司具足夠能力及大型船隻,亦是市民詬病的焦點,即不足的普通渡輪營運,此是該公司在下次申請續牌的理據;若終止其合約使署方將無法長期動員後備服務,而有興趣接辦的公司造船也需時,故萬事也至三年期滿才。[71]
此外,據報新巴取代中巴營運港島巴士路線,取得正面評價,使加強新巴的母公司新世界發展進軍公共事業的決心;在中環碼頭上蓋物業發展計劃告吹後,而作為油蔴地小輪大股東的恒基兆業地產就此消彼長,內部亦有意見提出應該考慮放棄虧蝕的港外航線渡輪服務,並將重心轉移至專注發展地產業務。譚氏表明乘客和船公司已經完全沒有互信,除非更換渡輪營辦商外,否則看不到任何解決的方法;同時承認隨後曾分別與政府官員及油蔴地小輪高層會晤,游說他們對外物色新渡輪營辦商。譚氏續稱假如油蔴地小輪與其他渡輪公司成功達成轉讓協議,即使三年渡輪牌照期未屆滿都看不到政府有反對更改渡輪營辦商的理由;並建議若果離島渡輪的經營權易手,應採用「新巴接管中巴模式」,即新渡輪營辦商應該接管原有員工。[70]
其後有兩間渡輪營辦商表示有意接辦油蔴地小輪經營的長洲、坪洲及梅窩航線。並且與政府進行初步商討,包括:
兩間渡輪營辦商就有意接辦油蔴地小輪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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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層否認有關說法[]
油蔴地小輪企業傳訊部經理梁翠英其後否認與其他渡輪公司商討接辦坪洲航線的事宜;但表示若有公司願意使用三層渡輪行走該航線,而票價又該公司較為便宜的話,他們願意拱手相讓地交由渡輪營辦商接辦。[74]
運輸局局長吳榮奎分別於8月30日及9月5日兩度強調,否認渡輪營辦商擬接辦離島航線的說法。
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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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氏在紅磡繞道及公主道連接路竣工典禮後,稱當局對油蔴地小輪數度與離島市民鬧不愉快事件表示關注;從使有人建議停止油蔴地小輪經營渡輪服務,惟強調提出此舉並非難事,關鍵在於是否有渡輪公司願意接手經營,而且要尋找到另一家渡輪營辦商向離島居民提供服務並不容易。[75][76]對於不少財團有意接辦離島航線,吳氏表明未有收到油蔴地小輪提出終止相關牌照的要求通知,亦沒有收到其他公司表示有興趣接手經營。[77][78]再者,1998年渡輪公開招標時,只有少數營辦商提交申請,若然撤回油蔴地小輪3年渡輪牌照及重新招標渡輪服務,其他渡輪公司根本沒有能力即時接辦離島航線,亦不能保證滿足居民需求。[76][77][79][80] 事實上,油蔴地小輪在成本效益及服務質素之間力求平衡,盡力改善服務,乘客亦願意為小輪服務支付合理票價[79][81];當局同時呼籲離島居民與船公司應以「心平氣和」、「互諒互讓」[63]、「融洽相處」[63]及「平心靜氣」[82]的態度商討改善服務安排。[77] |
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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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氏其後在新巴一周年暨新巴綠色基金成立典禮後再度強調,稱運輸局並沒有計劃收回渡輪經營權及更換渡輪營辦商,亦未有收到渡輪營辦商表示會自願決定放棄經營離島航線渡輪牌照的意向書,更坦言尚沒有收到任何新公司有意申請營辦有關離島渡輪的服務;續謂形容更換渡輪營辦商說起來容易,並補充即使當局要終止營辦商的渡輪牌照時必須考慮尋找其他渡輪營辦商,並確保是否可以提供更高質素、更佳的同類型服務以及其服務較之前為優勝,故須謹慎考慮,否則更替渡輪公司是只會變得毫無意義。[83][84][85][86][87][88] 吳氏又強調政府已就港外線渡輪(尤其是坪洲航線)的服務會進行深入檢討,目的是改善渡輪服務;而油蔴地小輪亦積極改善,並需要一段時間和乘客配合,更希望在可控範圍內達到乘客需求和改善服務質素。同時乘客和渡輪營辦商須要衷誠合作,渡輪服務才有進一步改善。[84][85] |
另一方面,坪洲居民於9月3日收集到一批市民聯署支持,並在會議上向運輸署遞交請願信,要求終止油蔴地小輪營運牌照。[43]
時任運輸署署長霍文於10月15日出席一個研討會時向傳媒表示,政府無意撤銷香港油麻地小輪的特許經營權;並稱已將調查油蔴地小輪服務的檢討報告呈交至政府內部審查,預計在數星期內完成。續謂指有關報告的調查重點不是研究應否終止油麻地小輪的牌照合約,而主要目的是如何改善渡輪經營者的服務質素,避免再次發生類似坪洲及長洲居民因不滿渡輪公司服務而拒絕下船事件,以及尋求當局和渡輪公司一旦日後不幸再次出現同樣情況時,應採取任何儘快解決問題的措施。霍氏表示提供渡輪服務是一項非常複雜的業務,而暫停特許經營權亦是一件複雜的事情,也不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因為一旦終止油蔴地小輪合約,難以在短時間內找到另一家公司來接手服務,並且疑行無成。故他們寧願專注於改善服務的方法。[89][90]
新世界承接8條渡輪航線[]
最後,油蔴地小輪終於意興闌珊,並表示如有營辦商願意接辦旗下航線,該公司會加以考慮。[91]時任新巴主席鄭家純在公司綠色基金會就職典禮上表示「新巴對凡事好業務,尤其是多種運輸業務(包括渡輪服務)均有興趣經營,視乎業務經營的條件,有無可為」,並部署研究接辦離島航線的服務;同時研究哪一條航線應該拓展,惟因只是初步研究階段而最終未有申請哪一條航線的具體決定,並需考慮三數星期後預計才有該研究的初步計劃定案之結果,更補充可能會在三個月內作出決定。[83][84][85][92][86][93]
此外,由於新巴沒有經營渡輪之經驗,故此便從各方面捜集資料作深入研究,並與政府進行商討這個問題後才會有較明確的方案,更在稍後時間決定是否經營渡輪服務和經營的模式。[86][87][94]
油蔴地小輪與新世界發展於1999年10月底進行接洽,並且達成協議。
油蔴地小輪與新世界發展進行談判的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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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發展其後表示有興趣在本港經營渡輪服務,隨即於9月透過高層與恆基會面,洽購渡輪航線經營權及船隊;其後新世界基本上答應一旦成功接收油蔴地小輪服務,會全數接收員工,並購入渡輪以解決燃眉之急。恆基原則上同意將渡輪牌照轉讓予新世界,雙方當時仍研究最後細節,預計在短期內正式作出公布。[95][96] 及後香港小輪與新世界發展進行磋商接管及出售由後者營辦的旗下8條持牌渡輪航線牌照,雙方同時呈澄是接洽,並以談判保密為理由不願透露該等航線的易手詳情,以及船隊與400多名員工是否能過渡至新公司[97];而此舉作為其中一個方案之一,惟當時轉讓安排仍處於商討階段,故沒有透露具體的定案詳情。[98][99][100][101][102][103] 其後運輸署稱獲悉該兩個集團進入展開商討出售渡輪服務及轉讓交接航線事宜,惟該階段暫時未收到由渡輪營辦商提出的任何相關接辨、接管、易手的申請(包括未接獲油蔴地小輪正式申請將航線轉讓的通知、提出更改渡輪服務牌照持牌人的申請),並强調根據渡輪服務條例第30條,「未經運輸署署長批准,持牌人不得轉讓其牌照」;而油蔴地小輪有權提出類似的申請,同時一旦在3年牌照期內轉讓牌照至另一間公司便須向署長申請,並獲批准後才可實行。[96][97][98][99][104][105][103]更稱署方審批更改持牌人的申請時,會考慮新公司是否影響服務變成每況愈下、提供可以具效率的渡輪服務以及有能力遵守牌照的要求,並確保不受經營權易手而停止;而離島居民能夠擁有合理的渡輪服務亦是不可缺少的條件之一。[96][95][105]但對於不重新公開投標,在甚麽情况下才接納轉讓牌照申請等,當局則沒有回應。[97] 隨後香港小輪職工會稱在10月27日獲資方倉卒的通知下會見,並表示歡迎新世界接辦經營,同時交代與其接洽的過程順利;惟未有落實的時間使不能趕及於年內交接,此外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公司轉讓的通知[97][98][104]。油蔴地小輪企業傳訊部經理梁翠英稱擔會盡力維護員工福利,事實上公司也擔心他們對報道作出不必要的揣測,因此聯絡工會了解情況。[99]此外資方更作出安排,承諾向員工保證按勞工法例於他們前先遣散,並要求接辦的公司全數或盡量繼續聘用400名現有員工;同時,該會指由新集團營運在船隻和員工短缺的情况下,較諸公開競投由其他現有船公司承辦為好,可以減低員工流失的情况,故此不認為私下與有誠意集團商討是有問題[97]。然而工會稱內部員工擔心因航線易手而裁員。[99]此外,400名員工普遍希望先被遣散後,其後以原先的薪金和職位繼續聘用;然而當時員工每天工作8小時,其餘以加班補水計算,所以希望新集團定薪時可以考慮其特性。[98][105] 油麻地小輪其後原定制訂出一套改善服務的策略,更誇下海口地在短期内令收支達至平衡;然而母公司恒基集團在發生多宗渡輪糾紛後,認為政府和油蔴地小輪都存在偏見(特別是坪洲居民佔領渡輪事件,警方對居民的行為視若無睹),令公司對經營渡輪的前景失去信心。[96] 接著據報章指航線未必趕及於2000年初易手[102];然而新世界更從計算商業的角度計算接管的油蔴地小輪旗下船隊及相關資產的可行性,按當時的進度,在該年接辦的可能性頗大[106]。同時政府可能會與油蔴地小輪就壟斷合約產生衝突。此外,新世界在渡輪業務方面缺乏經驗可能會成為政府交易的絆腳石。[95] 此外,有坊間或其他人士就是次交替發表意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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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局局長吳榮奎其後在10月31日就渡輪航線易手開腔。
吳榮奎所表態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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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奎出席一個道路安全宣傳活動後首次就渡輪服務易手的事宜作出評論,並證實當局得悉油蔴地小輪有意將8條持牌渡輪航線牌照的經營權轉讓至其他機構,而且有渡輪營辦商有興趣接辦[108][109][110]:而油麻地小輪及新世界發展洽商商討轉讓渡輪航線經營權安排的問題,是一個商業決定。[111][112][113]隨後油蔴地小輪與新渡輪營辦商商討轉讓有關航線的可行性進行會議,吳氏表示關注洽談過程,而運輸署並派員就有關的問題提供技術性支援的資料。[108][114][109][115][116] 吳氏續謂由於渡輪牌照轉讓須經運輸署署長同意,署方考慮接辦的新營辦商時,是主要必須視乎其能否有足夠能力,以能否支援使其達到符合招標時所列明的服務條件及遵守相關條款,從而繼績提供服務;根據於該年初透過公開投標所發出的渡輪服務牌照合約條款規定,渡輪營辦商有權將渡輪牌照轉讓,前提是要求船公司維持服務水平,以及事前必須獲得運輸署署長同意。[110][115][111][113] 對於有批評指政府應該公開投標經營權誰花落家,吳氏又稱接現行法例,油蔴地小輪有權以私人協商形式轉讓經營權,並謂一旦其要將牌照轉讓為法律上是容許的;惟須獲得運輸署署長同意後,才實行有關舉措。[109][117][112]吳氏再稱認為沒有必要將油蔴地小輪的牌照公開競投,原因其當時已經符合合約招標時所訂下的有關基本服務條件之條款,且能夠繼續維持當時承諾的服務水平及範圍,因此政府無任何理由終止其服務。[110][115][111][112][113] 吳氏更指新渡輪營辦商只要願意沿用油蔴地小輪初期投得經營權8條航線時所訂下的條件和承諾來營運,而運輸署又滿意甚至同意有關的轉讓安排,新渡輪營辦商便可接辦有關的航線。[108][114][117] 至於新營辦商(即新世界發展)即使若完全沒有經營渡輪服務的經驗,會否影響市民應有的服務水平甚至出現混亂,吳氏又稱政府會確保渡輪服務不受影響,若政府能批予新渡輪營辦商經營的渡輪服務,即確保營辦商是有能力:更承諾當局亦確保所有新渡輪營辦商提供服務的質素有足夠能力及支援,以達到符合獲發渡輪牌照的招標條款中所訂下之指定水平,使有需要人士(特別是離島居民的渡輪服務)得到維持令人滿意的既有服務水平,甚至將表現幾乎進一步有所提升得較當時更佳的服務水平。[108][114][109][110][117][115][112] 油蔴地小輪其後希望新世界第一能夠在明年(2000年)初接管八條航線。[118] |
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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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磋商後,新世界發展和油麻地小輪於數天內一拍即合達成初步協議,其後在10月底向運輸署提交轉讓承辦油蔴地小輪旗下8條渡輪航線牌照的持牌人之申請[119],同時並獲署方接納;而當局亦樂見問題得以解决。[120] 此外,據報稱縱使有批評指移交牌照是私相授受,惟消息人士呈澄油蔴地小輪既未曾放棄相關經營權,或把牌照歸還予政府,而政府亦未終止該公司的渡輪服務,故市場沒有任何渡輪牌照作競投;同時新世界發展強調此舉不是入股,更稱完全符合渡輪服務條例內轉讓牌照的條文。又稱渡輪服務會維持不會,並以「親善投資(A Goodwill Investment)」字眼形容此舉。[119] 由於兩個集團(恆基兆業和新世界集團)屬上市公司,故須向證監會交代細仔。[119] 坪洲渡輪關注組其後稱事件得知後居民紛紛留意事態的發展,惟作為服務使用者,卻未獲得運輸署在内的政府部門知會。同時希望新世界集團可以在接辦中巴後般有改善,並提升既有服務的質素;更稱替换營辦商,順道更換管理層。[119] 政府其後希望新營辦商可以在繁忙時段於中環往來坪洲和梅窩航線上使用三層渡輪,以解决乘客的不滿。時任離島臨時區議會主席林偉强稱,指油麻地小輪旗下10多艘的三層渡輪被棄置,建議新公司可以購置4至5艘渡輪,以解决居民上、下班座不足的問題;林氐續稱随着政府發展大嶼山和迪士尼樂園方案的落實,會有更多人遷往居住或到該處和附近島嶼旅游,所以乘客需求節節上升,當時一艘三層渡輪可接載大約1300人。然而時任模板:Ebthk新巴助理總經理關則輝稱,由於經營渡輪的潛力不大,加上陸路交通的拓展而搶走渡輪業務,所以預期公司接辦後,於服務上不會有較大的轉變,並以「石破天驚」字眼來形容。[121] |
渡輪牌照批准轉讓[]
其後《香港商報》引述消息人士,指新世界發展將旗下的公共交通業務統一管理,故新渡輪公司之名稱沿用「新世界第一(New World First)」的字眼,與新巴組成一個系列。[116]
運輸署於1999年11月2日公布,批准油蔴地小輪將渡輪牌照轉讓予新渡輪。
霍文發表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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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署長霍文隨後召開記者會宣布有關消息,根據新渡輪所提交的資料,信納其能夠「提供適當而有效率的渡輪服務」(provide a proper and efficient ferry service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Commissioner for Transport),而且能夠遵守原有牌照條款,更聘用油蔴地小輪原有員工,故根據《渡輪服務條例》第30條批准渡輪服務牌照轉讓;新渡輪在牌照轉讓後會遵照當時牌照的各項條件,承擔油蔴地小輪的責任,由2000年1月15日起生效,至牌照期限2002年3月31日屆滿為止。有關轉讓並不涉及服務條件及船費更改,而當時服務條件和船費亦是運輸署在不到一年前進行公開招標的結果;更承諾會維持既有票價,原因是渡輪公司有權根據牌照條款向政府申請於4月1日加價5%。[91][122][123][124][125] 霍文稱運輸署在評估牌照轉讓時所考慮的因素,與批出一項新牌照大致相同。對於油蔴地小輪申請將牌照轉讓予新渡輪,霍氏稱主要考慮新渡輪的接辦能力及是否適合營運渡輪服務,包括其水平是否能夠達至符合牌照要求、安全方面、建議備有的船隻是否足夠運作、經營狀況和票價、管理和財務能力、以及擬採取的過渡安排(包括員工接收的安排)等因素[91][122][123][124][126][127]。強調一直有密切監察兩個財團就牌照轉讓的長時間商議,故此油蔴地小輪提交的申請只是一個正式的程序,並非署方在上一日才作出評估。[125] 他續指新渡輪會聘用油蔴地小輪約400名前線員工,向油蔴地小輪購置14艘現有船隻和零件,並根據小輪過去維修記錄為船隊進行翻新,及承接八艘小輪租約,故有充足的船隊和人手應付服務需求;再加上雙方亦同意從油蔴地小輪借調其他內部職員,使政府有信心在2000年1月接辦經營渡輪服務時交接工作會順利。[128][129] 霍文又謂新營辦商需要運作一段時間,並在適應下來以及確定乘客的需要後,才考慮如何適度調節渡輪服務;在檢討渡輪服務及制訂未來計時,新渡輪與離島區議會、鄉事委員會會面以收集意見,亦會考慮運輸署在年底向坪洲、梅窩進行乘客意見普查結果,研究對財政及票價的影響。[122][127][130] 為確保渡輪服務維持正常和無間斷,避免因易手而出現混亂,油蔴地小輪、新渡輪及有關政府部門將會派員成立一個籌備委員會,於11月4日召開首次會議,共同監察是次過渡。[126] 其後有傳媒提及為何不將有關牌照再公開招標,霍氏解釋是由於油蔴地小輪的牌照有效期為三年,而自4月1日起提供的服務均符合要求,故政府沒有理由終止牌照,因此不涉及其被吊銷後而進行上述舉措;他並反駁指責署方批准有關申請過急及此舉有不公平的安排,更指轉讓渡輪牌照純屬商業交易,當局亦關注渡輪服務能否廷續。[123][125]霍氏表明除非表現較為太差而牌照收回外,否則毋須作公開投標,其中對職工及市民的利益主要考慮因素。霍氏指在上述商討中一直有提供技術性支援,故批出申請只是一種形式,並不代表當局理解其討論過程。[123] |
此外,油蔴地小輪更承諾有需要時調動後備船隊,協助新渡輪疏導乘客[123]
據《經濟日報》指運輸署觀察新世界提供的巴士服務大有改善,加強當局對其的信心,故在易手事宜上開綠燈。[131]新渡輪與油蔴地小輪達成協議,管理層的職員原則上會借調往新渡輪為期12個月;並檢討8條轉讓渡輪航線的工作角色後,於有需要時而獲得有關員工同意才安排他們轉職新渡輪。[132][133]新渡輪亦邀請何志盛和袁志明擔任顧問。[134]
《明報》其後引述員工和居民對油蔴地小輪結束載客服務,分別表示依依不捨及一件好事。[124]
隨後有社會人士就是牌照轉讓發表意見,包括:
社會人士發表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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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渡輪企業傳訊主管關則輝表示,交接工作於2000年1月15日01:30進行,並以總值1億5,500元購入十四艘渡輪(總乘載量約為一萬二千人)、長沙灣船廠、其他資產及配套設施予,並以4,500萬元翻新船隊及碼頭設施。[125][127]香港小輪/油麻地小輪與新渡輪/新世界創建有限公司於同日簽訂交易合約,新渡輪同時以內部資源及第三者提供的貸款支付約7750萬元予香港小輪/油麻地小輪作為訂金及部份購入價之付款,有關投資不會對集團的流動資金或負債比率構成重大不利影響。[137]而主席林高演向《信報》表示出售作價與資產賬面一樣,即油麻地小輪不會因為交易而出現盈利或虧損[138]
油蔴地小輪總經理何志盛稱「此牌照轉讓純為商業決定,買賣雙方各得其所。」油蔴地小輪服務公眾超過75年,經歷了不少香港之興衰,高興有關渡輪業務由實力雄厚之新世界集團接續,將專注經營回報比小輪業務更佳之業務,例如地產投資、青衣島船廠、洋紫荊維港遊、危險品車輛渡輪服務及船隻承包[139];此外會先遺散轉職到新公司的員工,亦發放一個月特惠金。[127]
當時香港小輪職工會表示對政府決定感到無奈,指儘管資方員工工作至2000年1月14日後先遣散,翌日再到新公司,並且獲得退休金外,再有一個月的特惠金和代通知金作補償,合共兩個月的薪金,惟當時經濟狀况下有關舉措仍不足夠。[123][130][135][140]至於未來老闆仍未與員工接洽,合約內容細節則未有具體安排,祈求薪金和福利方面的最低限度是維持既有水平。[135]更擔心退休年齡上限安排,指前線員工的平均年齡為50歲,並希望渡輪營辦商以60歲為退休年齡。然而若新渡輪所制訂的退休年齡降低為55歲,擔心影響不能過渡新渡輪繼續工作,將會有一半員工在履行新約前短期内退休;並且因拒絕聘用年逾60歲的員工而有1/4被迫提早退休。[130][128][135]同時亦有廿多戶員工居住於宿舍,惟沒有交代接辦後會否繼續提供住宿。[130][135]
為確保渡輪服務正常及無間斷運作,新渡輪、油蔴地小輪和政府於11月4日召開聯合督委會,以便擬訂未來十星期的籌備及交接工作。[123][124]
其後,時任新渡輪董事總經理許雄於11月3日隨即召開記者會宣布有關消息。
新渡輪發表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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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雄稱新世界投資接辦油蔴地小輪的渡輪服務,目的是希望新世界集團將公共交通服務發展成集團核心業務,投資新巴是打入專營巴士市場、投資冠忠巴士令業務拓展至非專營巴士服務,接手渡輪服務後使業務多元化;其次是對香港前景發展的承擔,更認為渡輪服務是一盤有利可圖的生意。[141][142] 許氏續指當時新世界已累積一年經營新巴的經驗,再加上冠忠巴士的專利及非專利巴士服務,和新渡輪的渡輪服務,故未來的發展概念是將香港不同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作策略性的整合(Strategic integration of different transport modes),性質類似交通轉乘計劃,有利作出更佳營運及管理效益;包括新巴及新渡輪計劃研究旗下網絡透過八達通系統,為需要出行轉駁的乘客提供轉乘及其他優惠的可行性,吸引其使用新世界集團的服務往來市區上班和娛樂,達至增加乘客量的目標,而具體細節則仍有待構思和研究。[141][142][143][144][133][145][146][147] 然而新渡輪亦認同為夕陽行業,許氏又指未來發展空間有限,除非符合母公司新世界集團發展交通服務目標外,預期接手渡輪服務後未能有利可圖,且屬長期投資項目,故希望於兩年內達至收支平衡,因此2億元的交接投資短期難以回本;更預計上軌道後在開源節流下,每年只賺取輕微利潤,但相信若提升服務而獲乘客滿意,便有信心可獲運輸署延續牌照,長遠而言能夠回本。[142][145][132][148] 許氏說新渡輪接辦油蔴地小輪服務總投資額為2億元,其中是1億5,500萬元購入14艘船隻,包括5艘快速船、5艘三層船及4艘雙層船,其中一艘全新的快速船正在建造中,預期可在1月投入服務,並不會購置船隻;其餘投資則是計劃在接辦渡輪服務後,着手分批翻新旗下船隊、碼頭及乘客設施的工程,如於碼頭內和船上安裝電視、飲水機等新設計、翻新座位、加裝空調,從而提升客艙及候船的環境,以改善質素。[141][145][147] 對於兩年後始收支平衡後是否計入將來可能提高票價,許氏稱雖然新渡輪不排除會行使渡輪牌照賦予其於2000年4月有權申請加價5%,惟首要任務是交接順利,在接辦旗下8條渡輪航線時班次及收費維持不變,新渡輪會於11月8日起會派人離島居民會面,並會拜訪地區組織及有關團體作諮詢,以收集他們對服務的意見;再綜合運輸署年底在坪洲、梅窩進行乘客意見普查和運作成本,更充份考慮各方面的意見及平衡各方利益後,在業務運作順利時才檢討改善渡輪班次及票價,並視乎情況制定未來投資的計劃,為乘客提供更切合需要的服務,順道詳細研究是否提出有關申請以作最後決定。[144][133][145][146][147][149][150] 此外,新渡輪亦展示其渡輪外貌,而構思是船隊會沿用新巴的橙色作為主色,烟囪兩側均鬆上新渡輪標誌。[142] 至於400名員工的安排方面,許氏稱與油蔴地小輪工會會面商討聘請事宜,從而了解員工需要,並如中巴員工跳槽至新巴般提供再培訓課程,讓其重拾信心以改善服務質素;同時強調不會以55退休年齡作聘請選擇,而政策是油蔴地小輪已屆有關年齡之員工可以在65歲退休,故不能設額外條件,更保證只要他們願意轉職便可以接收其,並獲安排在渡輪業工作,因此可全數過渡,不會因逾50而失業[142][144][133][149][146][150][147],因此他戲言地說否則都無得做而提早退休。[145]同時在釐定員工的受僱條件及薪酬時,會充份考慮他們當時在油蔴地小輪的待遇,確保將來其提供不低於業內的整體薪酬及聘用的條件水平。[141] 為改善當時離島居民與油蔴地小輪的緊張關係,新渡輪設立顧客服務主任和電話熱線等,以收集意見。[146] 許雄更信心十足地表示,新世界集團憑著過往成功接辦中巴路線的經驗,在各方面協助下應該可以順利接收渡輪航線,令乘客滿意日後的渡輪服務。[142][133] 同時研究推出「假日離島旅遊服務」,開拓具發展空間的客源市場,重建渡輪服務價值。新渡輪與香港旅遊協會合作,推出多項推廣計劃;而許雄稱,會在完成接辦航線及營運的工作後再推出有關服務[151]。 |
社會各界對是次易手有各種反映,包括:
各界人士的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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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渡輪其後在年底正式邀請油蔴地小輪300多名員工轉職,企業傳訊助理如總經理關則輝表示,該批員工是船長、水手及岸上職員,並預計只有不足10%因退休而不加盟,大部分均會加盟,故展開招聘工作以填補有關空缺;至於管理層方面,會借調油蔴地小輪管理層人員3個月,期間組織本身的管理隊伍,之後有權會挑選合適的員工,再決定是否全數聘用有關員工[152][153]
接辦航線[]
新渡輪接辦8條渡輪航線涵蓋6條港外線,以及2條港內線;其後再接辦一條特別航線。
新渡輪接辦8條持牌渡輪航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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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輪航線 | 起訖點[154] | 備註 | ||
北角至紅磡 | 北角(西)碼頭↔紅磡(北)碼頭 | |||
北角至九龍城 | 北角(西)碼頭↔九龍城渡輪碼頭 | |||
中環至長洲 | 中環(6號碼頭)↔長洲渡輪碼頭 | |||
中環至坪洲 | 中環(7號碼頭)↔坪洲渡輪碼頭 | 2008年7月1日由港九小輪接辦 | ||
中環至梅窩 | 中環(7號碼頭)↔梅窩渡輪碼頭 | |||
橫水渡 | 坪洲渡輪碼頭↔長洲渡輪碼頭 | |||
尖沙咀至梅窩 | 尖沙咀天星碼頭↔梅窩渡輪碼頭 | 2001年10月6日起合併成尖沙咀至梅窩、長洲航線 | ||
尖沙咀至長洲 | 尖沙咀天星碼頭↔長洲渡輪碼頭 | |||
北角至大廟灣 | 北角(西)碼頭↔大廟灣公眾碼頭 | 於2000年4月26日接辦,2002年愉景灣航運接辦,新渡輪於2003年4月23日再度接辦 |
船隊[]
油蔴地小輪2000年1月初公布,以代價2億元出售渡輪業務予新渡輪。新渡輪購入油蔴地小輪全數船隊及進行翻新,令船隻煥然一新,並會視乎運作需要、乘客喜好及財政狀況,提升碼頭設施。長遠而言,新渡輪考慮推行船隊更換計劃。[91]
新渡輪按照買賣資產合約,斥資1億5,500萬元向油蔴地小輪購置15艘船隻(另一說法為14艘),動用4500萬元翻新上述船隻;並繼續租用油蔴地小輪12艘船隻(另一說法為8艘),亦增購一艘三層渡輪和租用油麻地小輪的三艘快速渡輪,以加強後備支援。[155]
宣傳[]
新渡輪在接辦8條航線前,於2000年1月5日至1月8日派發航班時間表,讓乘客率先獲取最新渡輪服務資料。[156],亦於1月15日至17日在多個碼頭向乘客派發精美設計的八達通紀念套。[151]
此外,新渡輪製作了2880個渡輪模型,以誌其盛。[157]
交接經過[]
新渡輪預備了15部流動八達通機,卻不能替代原有繁複收費系統,只能識別普通位成人和小童收費,以及豪華位成人和小童收費,換言之乘客可能有機會以普通位價格乘搭豪華位。新渡輪總經理許招賢表示,一旦流動八達通機失靈,他們會安排「屏障」將人流分隔,並在閘機前排隊,以便控制人流,亦避免出現已付款但上不到船事件;職員八達通閘或售票處前核實已入閘的人數,然後安排乘客在上船時再點算一次,確保船隻不會超載[158][159]。同時一旦固定八達通機失靈,須以流動八達通機操作時,會以較低收費為準,使乘客受惠;更不排除會免費接載乘客,但相信機會不大。[160]
運輸署緊急事故協調中心於2000年1月14日22:00至15日15:00運作,協調新渡輪及油蔴地小輪的交接和監察8條渡輪航線服務[161],確保渡輪服務在接辦初期運作順利,有關當局及新渡輪已訂有應變計劃,以應付不同緊急情況。該公司投入服務當天,安排後備職員候命值勤,以便一旦發生事故,可以隨時補替而上[162];而在接辦服務初期,新渡輪會加派職員在碼頭維持秩序和點算乘客人數,並要求員工提早上班報到,確保有充足員工控制人流[163];同時設置圍欄使乘客排隊入閘,並安排員工於乘客入閘時點算人數[164]。新渡輪在接辦服務前後期間,會定期測試八達通收費系統,確保操作正常。如果渡輪碼頭的八達通系統發生故障,便會採用流動八達通收費機和輔以人手售票。[155]
新渡輪亦與海事處達成共識,在中環及長洲碼頭附近海域劃出位置,讓四艘後備渡輪停泊,而渡輪可在15分鐘內抵達碼頭以協助疏導乘客。[163]
油蔴地小輪最後一夜[]
交接工作在1月14日開始,新渡輪首先替船隻、碼頭「改朝換代」髹上全新企業標誌及貼上新渡輪標誌,以便新渡輪開始服務時以新面貌展示,已更換標誌的渡輪在當天下午重新投入服務[165][166];新制服亦陸續分發到各碼頭供船員更換。新渡輪員工於19:00獲准進入接辦8條航線的碼頭,安裝飲水器、擺放綠色盆栽、展開大型清潔行動及通宵更換企業標誌[167][168];中環6號碼頭更擺放了新渡輪全新紫色三座椅。[169]
另一邊廂,北角至紅磡及九龍城的尾班船開出後,員工在北角碼頭更換海報、船期表及在油麻地小輪的標記更換新公司標誌[170];而兩艘三層渡輪亦停泊在該碼頭,讓工作人員更換標誌[171]。到23:00,新渡輪職員在中環碼頭張貼新公司標誌,遮蓋原有油麻地小輪標誌。[172]
油蔴地小輪歷史上最後一班船為1月15日中環往長洲、梅窩和坪洲渡輪,分別由雄威11、飛航、海富負責,00:30從中環開出[173],而新渡輪隨即進駐中環6號碼頭[169];其中往長洲的渡輪上除了有一批長洲居民外,還有特意見證歷史時刻的乘客。
高速船雄威11號於01:10抵達長洲,停留5分鐘後駛離,船身的油蔴地小輪海鷗標誌亦被新渡輪標誌蓋住了,象徵油蔴地小輪76年的渡輪服務正式落幕。[173]
新渡輪首日運作[]
踏入1月15日00:45,新渡輪董事總經理許雄、董事兼總經理許招賢、運輸署署長霍文,以及第一集團副主席洛克黑德(Moir Lockhead)假中環6號碼頭舉行交接及首航儀式[172][174][171];大部分油蔴地小輪員工接過感謝狀後即時轉往新渡輪,並換上新制服和收取開工利是[175],而首班渡輪乘客亦獲贈八達通套紀念品。[162][170]
1月15日01:30,首班渡輪為中環往長洲,用船由英輝二號(後更名為新輝貳,已退役)負責。約35分鐘後,船隻抵達長洲碼頭,新渡輪正式開始運作。[173]
為確保運作順利,新渡輪管理層聯同運輸署署長霍文於同日早上長洲、梅窩、坪洲、中環6號碼頭和7號碼頭巡視[176];並派出70多名員工到各碼頭實地視察。管理層、運輸署、海事處隨即全天候戒備,以防止重演1999年4月1日運作而造成的混亂[177];其後有報章報道會否出現類似油蔴地小輪的混亂情況,霍氏強調「舊事已過,是時候劃一界線,向前展望」。[178]
時任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於同日在中環碼頭進行問卷調查以收集意見,而231收回自離島居民的問卷當中,平均只給新渡輪予45分;有六成三被訪者稱不滿新渡輪以油蔴地小輪的船隊經營,另外成及逾兩成被訪者則稱未能調低票價及改善班次不足的情況,反映對新公司的信心不足。[166]
新渡輪董事兼總經理許招賢在記者會表示,對新渡輪首天運作後可以改善的地方,包括人流控制、點算人數、應變措施等,其中他們會研究如何避免乘客在八達通收費機前等候入閘,他認為改善的方法是先統計人數,讓乘客先進入候船室,然後才繳付船費[179];據報後來新渡輪運作順利,故未需要動用流動八達通機輔及三艘後備渡輪。
許氏續稱,已為1月17日的繁忙時段班次作好準備,會有12艘後備渡輪於長洲、梅窩及坪洲附近海域面戒備,當有三數十名乘客未能夠上船時便會開岀加班船;惟因涉及改動八達通機及上落船的時間,乘客需等候10至20分鐘。[179]
- 1月17日
新渡輪投入服務後的首個工作天,管理層在早上聯同運輸局、運輸署、海事處、離島政務專員及離島區議會各代表再度巡視上述碼頭,以確保各碼頭的渡輪服務暢順。同時會派出多名資訊科技人員監察碼頭電腦的運作,而長洲碼頭更駐有十多名職員,以防範突發事故發生。[180]
當日運作順利。根據船班紀錄顯示,新渡輪於早上繁忙時段之班次均準時開出,並且因應情況加開共兩班加班船,分別是上午7:35分由坪洲開往中環(共40名乘客),以及上午8:08由梅窩至中環(共135名乘客)。而新渡輪在當日採取多項措施。[181]運輸署亦於05:00至10:00和16:00再度啓動協調中心以監察渡輪服務情況。[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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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註釋及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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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9.0 149.1 〈方便乘客搭新巴及大嶼山冠忠巴士 新渡輪擬免費轉乘接駁〉,《大公報》,1999年11月4日。
- ↑ 150.0 150.1 150.2 〈新世界渡輪料兩年內收支平衡〉,《信報財經新聞》。
- ↑ 151.0 151.1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有限公司啟航特刊〉,《香港經濟日報》,2000年1月15日。
- ↑ 〈新渡輪接辦航線 邀請原員工加盟〉,《明報》,1999年12月22日。
- ↑ 〈新巴續重組行車路線 提高效率减加壓力價〉,《新報》,1999年12月22日;內文把新渡輪誤植為新巴。
- ↑ 以接辦航線當時作準。
- ↑ 155.0 155.1 新渡輪在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五日接辦油蔴地小輪持牌渡輪服務的過渡安排,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00年1月28日
- ↑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有限公司,〈新渡輪免費派發航班時間表〉(新聞稿),2000年1月4日。
- ↑ 〈「新輪」今午夜接掌「油輪」〉,《東方日報》,2000年1月14日。
- ↑ 〈新渡輪備流動收費機應變 防八達通失靈重演 必要時乘客免費〉,《成報》,2000年1月13日。
- ↑ 〈新渡輪明接手八航線 運署協調中心今晚起運作確保過程順利〉,《大公報》,2000年1月14日。
- ↑ 〈新渡輪採措施確保交接順利 運署協調中心將啟動 15部流動八達通機備用〉,《文匯報》,2000年1月14日。
- ↑ 〈渡輪服務交接後維持正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及運輸署新聞公報),2000年1月15日。
- ↑ 162.0 162.1 〈新渡輪凌晨接辦8航線 乘客給予信心指標45分〉,《明報》,2000年1月15日。
- ↑ 163.0 163.1 〈新渡輪四月前決不加價 有信心交接順利 備四船隨時應急〉,《大公報》,2000年1月13日。
- ↑ 〈新渡輪緊密安排交接〉,《新報》,2000年1月14日。
- ↑ 〈新渡輪八航線運作 運署70人當值防交接混亂〉,《新報》,2000年1月15日。
- ↑ 166.0 166.1 〈油蔴地輪76年權經營告終 新渡輪接手八航線 乘客不敢厚望〉,《太陽報》,2000年1月15日。
- ↑ 2000年1月15日油麻地小輪结束76年渡輪服務由新渡輪接新航線,YouTube(有線新聞)。
- ↑ 〈新渡輪交接順利航班正常〉,《星島日報》,2000年1月16日。
- ↑ 169.0 169.1 〈新渡輪今接辦八航線 油蔴地輪畫上句號 運署作好緊急應變〉,《東方日報》,2000年1月15日。
- ↑ 170.0 170.1 〈小輪員工辭舊迎「新」〉,《星島日報》,2000年1月15日。
- ↑ 171.0 171.1 〈新渡輪順利開啓首班船 交接過程暢順 將完善運輸整合〉,《香港商報》,2000年1月15日。
- ↑ 172.0 172.1 〈經營77年油蔴地輪駛入歷史 新渡輪今接辦八線〉,《成報》,2000年1月15日。
- ↑ 173.0 173.1 173.2 油麻地小輪之最後一程 中環至長洲線,香港渡輪碼頭
- ↑ 另一報於該日報道(〈新渡輪航線今接辦八航線 首航儀式在中環舉行百餘乘客乘搭首班船〉,《文匯報》,2000年1月15日。)顯示進行交接及首航儀式由海事處處長崔崇堯主持,與《成報》所述相左
- ↑ 〈油蔴地小輪結束76年歷史 新渡輪接手 票價暫不改〉,《蘋果日報》,2000年1月15日。
- ↑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有限公司,〈新渡輪首天服務交接順利〉,2000年1月15日。
- ↑ 〈新渡輪首天航班無誤 運輸署長巡視表滿意〉,《明報》,2000年1月16日。
- ↑ 〈新渡輪接辦首天順利 首要任務簡化現票制〉,《成報》,2000年1月16日。
- ↑ 179.0 179.1 〈後備船隨時加班載客 許雄暗示日後或加價〉,《太陽報》,2000年1月16日。
- ↑ 〈優先考慮劃一票類 新渡輪不排除加價〉,《東方日報》,2000年1月16日。
- ↑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有限公司,〈新渡輪首個工作天服務暢順〉(新聞稿),2000年1月17日。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渡輪服務在交接後首個工作天運作正常〉(新聞公報),200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