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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 (四) 10:31的最新版本
跨境渡輪(Cross-boundary Ferry),是指連繫香港、澳門與中國珠三角地區的渡輪航線,乃香港跨境交通其中一環,提供一個陸路交通工具以外的選擇。
政策[ | ]
政府現時擁有三個跨境渡輪碼頭,當中上環港澳客輪碼頭和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由海事處負責管理,而屯門客運碼頭則由私人營辦商以商業原則運作[1][2]。在2007及08年,政府就跨境渡輪碼頭使用進行了檢討,確認了碼頭規劃和供應是以全港為基礎。
另一方面,海事處不時檢討跨境渡輪碼頭的使用情況,以改善碼頭的運作及設施,從而鼓勵更多乘客使用跨境渡輪服務。有關措施包括優化泊位時段的分配機制,從而充分地使用每個泊位,以增加處理航班的數量及提升乘客量;改善碼頭泊位及客運設施,讓渡輪營辦商更有效地運作,以及在乘客高峰期或特別節日時安排額外工作人員駐守碼頭,以便應對突發事件及維持碼頭內的秩序。海事處亦定期與各持份者舉行會議,加強跨境渡輪碼頭的運作效率。
邊境管制站[ | ]
入境處港口管制科負責在各個客運碼頭管制站對經海路進出香港的人士執行出入境管制工作,對乘坐客輪或渡船往返香港與內地和澳門的人士而言,這些管制站位處中國客運碼頭、港澳客輪碼頭、屯門客運碼頭;而海運碼頭與啟德郵輪碼頭的管制站,則為乘搭郵輪的旅客和船員辦理出入境檢查。
至於使用海天客運碼頭的旅客,無須辦理出入境及海關檢查手續便可直接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
乘客上船費[ | ]
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輪終點碼頭)規例》(第313章,附屬法例H)第34條,渡輪船隻的擁有人須就在該規例宣布的終點碼頭登上其渡輪船隻的每名乘客繳付「乘客上船費」。海事處徵收渡輪服務營辦商繳交的乘客上船費時,會根據渡輪船長於船隻離港時呈報的乘客數目及入境事務處提供的數目,複核渡輪服務營辦商提交的乘客數目。
政府斥資提供及經營跨境渡輪碼頭設施,渡輪船東須就每名登船的乘客繳交登船費[3],用以收回政府提供碼頭設施及相關服務成本的費用,並非稅項[4]。營辦商因應跨境渡輪票價,只須繳付單一金額上船費[5]。
當局2005年10月5日宣布,12月起調低跨境渡輪碼頭乘客登船費,由每名乘客18元降至15元;預計政府每年因而減少2,980萬元收入。大部分跨境渡輪營辦商表示,將相應調低船費3元[6]。其後經考慮港澳碼頭和中港碼頭的財政狀況,上船費在2007年減至現時11元。
2019年10月16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佈《施政報告》,建議豁免跨境渡輪碼頭每名乘客11元上船費。消息人士指,政府每年會少收9,300萬元,跨境渡輪船費亦會減價,而相關船公司亦初步同意未來一年不加價。[7]有關政策於2020年8月1日起實施。
圖集[ | ]
相關條目[ | ]
註釋及參考資料[]
- ↑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tm/doc/2012_2015/tc/committee_meetings_minutes/ttc/ttc_10th_minutes_20150508.pdf
- ↑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tm/doc/2016_2019/tc/committee_meetings_doc/ttc/9754/ttc_2016_014_marine.pdf
- ↑ 船東須繳付登船費,政府新聞公報,1994年4月27日
- ↑ 立法會七題:擴闊稅基,2010年3月10日
- ↑ 《2020年船舶及港口管制 (渡輪終點碼頭)(修訂)規例》、《2020年商船 (本地船隻)(渡輪終點碼頭)(修訂)規例》、《2020年商船 (本地船隻)(費用)(修訂)規例,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2020年4月28日
- ↑ 跨境碼頭上船費減三元,政府新聞網,2005年10月5日
-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91017/00176_038.html?facebook=y&fbclid=IwAR0ZgQHIrrjrsIyTr_JEEK2hBwe3yv4v84JCKGSkPpXvHPcg_9btuVJI4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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