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渡輪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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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港內線渡輪==
 
==專營港內線渡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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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本港的港內渡輪服務主要由兩間[[專營]]公司營辦,即[[油蔴地小輪]]和[[天星小輪]]。由於有更多過海隧道、新道路網和鐵路線相繼通車,渡輪乘客量持續下降,其中以港內線乘客量跌幅最大。油蔴地小輪的港內線每日平均乘客量已由1970年的437,200人次,逐漸下降至1997年首八個月的21,100人次;同期天星小輪每日平均乘客量也由155,200人次下降至91,000人次。
現時[[專營渡輪|專營]]港內線渡輪只有[[天星小輪]]營辦的[[天星小輪中環至尖沙咀航線|中環至尖沙咀]]及[[天星小輪灣仔至尖沙咀航線|灣仔至尖沙咀航線]]。
 
   
 
現時專營港內線渡輪僅餘[[天星小輪]]營辦的[[天星小輪中環至尖沙咀航線|中環至尖沙咀]]及[[天星小輪灣仔至尖沙咀航線|灣仔至尖沙咀航線]]。
《渡輪服務條例》(第 104 章)規定,專營渡輪航線的加價申請須由行政會議決定。政府在評估專營渡輪航線加價申請時,會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然後向行政會議提交建議。新收費須通過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確立。
 
 
《渡輪服務條例》(第 104 章)亦規定,專營公司須在不少於專營期屆滿前 2 年提出延續該專營權的申請。行政會議在專營公司提出請求後,如信納專營渡輪公司能維持適當而有效率的渡輪服務,並信納延續其專營服務是符合公眾利益的,即可延續該專營權一段或多於一段不超過 15 年的期間。《條例》亦訂明,專營公司在專營期內任何時間,均須維持令運輸署署長滿意的適當而有效率的渡輪服務。當認為專營渡輪公司在專營期內一直提供了適當而有效率的渡輪服務。政府會進行公眾諮詢,亦會邀請相關區議會或其轄下的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提出意見。<ref>[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panels/tp/papers/tp20170224cb4-578-7-c.pdf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2017年2月24日]</ref>
 
   
 
==持牌港內線渡輪==
 
==持牌港內線渡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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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海船務西灣河至觀塘航線]]
 
*[[珊瑚海船務西灣河至觀塘航線]]
   
==政府對運輸業界推出舒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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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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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既定政策,由於另有多種陸路及鐵路交通工具可供選擇,港內航線基本上不獲得補助。雖然如此,為協助降低渡輪服務的營運成本,政府近年已按需要落實多項措施,包括在長者票價優惠計劃下發還[[渡輪碼頭]]租金和豁免船隻牌照費、由政府負責碼頭保養工作、豁免燃油稅等。政府亦准許渡輪營辦商分租碼頭地方作商業用途,以賺取非票務收入來補貼渡輪的營運,從而紓緩加價壓力。<ref>[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811/28/P2018112800525.htm 立法會七題:渡輪服務],2018年11月28日</ref>
為減輕營運港內航線的成本,政府已在適用情況下接掌[[碼頭]]保養工作,以及發還碼頭租金和豁免船隻牌照費等。
 
   
 
2019年10月22日,政府公佈對運輸業界推出舒緩措施,減低反修例運動對運輸業界造成的影響<ref>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10/22/P2019102200481.htm</ref>。渡輪方面,政府發還22條專營和持牌渡輪服務三分之一的實際燃料支出,為期六個月。
 
2019年10月22日,政府公佈對運輸業界推出舒緩措施,減低反修例運動對運輸業界造成的影響<ref>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10/22/P2019102200481.htm</ref>。渡輪方面,政府發還22條專營和持牌渡輪服務三分之一的實際燃料支出,為期六個月。

2021年6月24日 (四) 09:16的版本

港內線In-Harbour Ferry[1][2]Cross-Harbour Ferry[3]),是指在維多利亞港兩岸提供服務的專營持牌渡輪航線,主要發揮輔助角色,為往來市民提供陸路交通及鐵路服務以外的選擇。

專營港內線渡輪

過去,本港的港內渡輪服務主要由兩間專營公司營辦,即油蔴地小輪天星小輪。由於有更多過海隧道、新道路網和鐵路線相繼通車,渡輪乘客量持續下降,其中以港內線乘客量跌幅最大。油蔴地小輪的港內線每日平均乘客量已由1970年的437,200人次,逐漸下降至1997年首八個月的21,100人次;同期天星小輪每日平均乘客量也由155,200人次下降至91,000人次。

現時,專營港內線渡輪僅餘天星小輪營辦的中環至尖沙咀灣仔至尖沙咀航線

持牌港內線渡輪

持牌港內線渡輪,是指天星小輪以外其他營辦商經營的港內渡輪服務,包括:

政府支援措施

按照既定政策,由於另有多種陸路及鐵路交通工具可供選擇,港內航線基本上不獲得補助。雖然如此,為協助降低渡輪服務的營運成本,政府近年已按需要落實多項措施,包括在長者票價優惠計劃下發還渡輪碼頭租金和豁免船隻牌照費、由政府負責碼頭保養工作、豁免燃油稅等。政府亦准許渡輪營辦商分租碼頭地方作商業用途,以賺取非票務收入來補貼渡輪的營運,從而紓緩加價壓力。[4]

2019年10月22日,政府公佈對運輸業界推出舒緩措施,減低反修例運動對運輸業界造成的影響[5]。渡輪方面,政府發還22條專營和持牌渡輪服務三分之一的實際燃料支出,為期六個月。

修例後兒童乘船時需要穿救生衣

政府刊憲建議修訂《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加強本地船隻救生衣配備的規定及提升大型海上活動的海上安全,10月3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運房局發言人解釋,擬議措施包括規定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適合的救生衣,數量須不少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局方稱,由於每段航程在船上的兒童及成人數目或有不同,成人及兒童救生衣的適用標準不一,船隻須為每段航程配備不同組合的成人及兒童救生衣;當局在本地一所大專院校的協助下,研發一款成人及兒童均適用的兩用救生衣,以確保建議切實可行。當局補充,為提升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海上安全,政府建議就現有行政措施進行立法,規定船上所有兒童須全程穿上救生衣,船長須備存乘客和船員名單作應急用途。政府已就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及相關業界組織,所有持份者均支持。[6]

相關條目

註釋及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